释义 |
彩礼作为女方父母赠送的财物,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女方父母在婚后将其赠与女方,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彩礼属于习俗需要返还,则需满足特定情况,如未办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规定:1、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彩礼是对女方父母赠送的,一般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女方父母收受彩礼後在婚後赠送给女方的,可以认定为婚姻共同财产,但表明只赠送给女方的除外。一般属於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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