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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民社保缴费时间
释义
    居民社保缴费时间如下:
    1、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2、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扣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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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5: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