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一张报销单填写文具、茶叶、电费等一起报销是很正常的,对月终记账凭证不会有影响。因为报销单交给财务后,财务是会选择不同的科目来做的,如文具,是记入“管理费用-办分费”,电费,是记入“管理费用-电费”。只有属于同一个科目下的才会放到同一个明细科目,所以跟是不是填在一张报销售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