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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五年未签合同被辞退,如何维权?
释义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未支付需额外加付。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处理:工作五年未签合同被辞退,如何维权?
    在面临工作五年未签合同被辞退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首先,收集所有与您工作相关的证据,包括工作记录、工资单、通讯记录等,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和权益受到侵害。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以便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同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和赔偿。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记住,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途径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的标准支付。对于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还需要额外支付补偿金。然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合同到期时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面临此类问题时,您可以采取合适的维权措施,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与雇主或相关部门协商,并在必要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请确保在维权过程中遵守法律程序,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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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