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起诉解除关系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律师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有:1、原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离婚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如果有子女,还有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5、有财产分割要求的,还要提交财产的清单、产权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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