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结婚后由父母出资购房,需根据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按继承或受赠财产原则处理,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房屋。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存在以下情况: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继承或受赠财产的原则处理。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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