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金额不会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损害赔偿应当以恢复原状为原则,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交通事故肇事者已经投保,被保险人与受害人可以在保险公司范围内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但赔偿不得低于最低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准。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而不受交通事故责任的影响。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应当以恢复原状为原则,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准下,赔偿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