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创立的公司离婚后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如果夫妻共同创立公司且未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司名义申请或持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依据其性质可能归公司、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所有。如双方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则应依据协议约定分配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作品,除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公司。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 在职期间,发明创造等取得专利权,属于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取得专利权,应当由有关单位申请并对该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