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作为一家商业机构,其目的在于盈利。因此,在理赔时存在拒赔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保险公司出于恶意而拒绝向被保险人赔偿,这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未约定的理由拒绝赔偿。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理赔请求。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存在恶意,可以向行业监管机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或者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不得以未约定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在接到有关证明和说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明确是否属于保险事故范围,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属于拒赔范围的理由。 第四十四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一)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期限届满后,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被保险人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的; (二)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确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或者请求变更保险合同,或者请求给付保险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