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了,被告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到庭,法院会判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对方不出庭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方以书面形式陈述意见可依法缺席判决,二是对方既不出庭应诉又不提供书面离婚意见,可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对方不出庭,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法院对被告不接电话、不到庭的离婚案件如何判决? 在被告不接电话、不到庭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首先,法院会考虑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因为不接电话、不到庭可能违反了法庭程序的要求。其次,法院会审查双方的离婚请求和证据,包括婚姻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和公平原则,以及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判决可能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裁决。然而,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告不接电话、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法院将考虑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并审查双方的离婚请求和证据,综合考虑双方权益和公平原则,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判决可能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裁决。然而,具体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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