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失赔偿标准主要由《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其中,《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侵权行为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给予家庭成员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因误工或者误学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对于造成婴幼儿、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人身损害,应当从重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失赔偿应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家庭成员经济损失、误工/误学造成的收入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对特殊人群的损失要从重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