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时,拥有以下权利: 1. 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债务,包括支付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等。 2. 请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措施,例如抵押、质押等,以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时履行债务。 3. 请求追索担保物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追索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4. 请求追索担保人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也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其担保责任。 5. 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合同,债权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未能履行或者履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债权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