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保释人无法继续履行保释义务时,需要更换保释人。但是更换保释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保释决定:(一)拒绝接受监督或者协助侦查;(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四)被依法宣告失踪或者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五)保释金、财产保全或者担保人不履行保释义务,影响案件审查、审判;(六)其他情形不适用保释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保释义务,需要提请人民法院更换保释人的,由原保释人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可以更换保释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金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担保人或者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更换担保人或者监护人:(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依法宣告失踪或者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四)担保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保释义务,影响案件审查、审判;(五)被取保候审人提出更换担保人或者监护人的,经人民法院核准。”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更换保释人需要由原保释人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后才能进行更换。同时,更换保释人的原因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