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保障换届期间档案转递及时,干部档案调转、查阅工作规范有序,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在保证高效完成日常窗口业务工作外,安排专人24小时随时服务换届工作。换届期间,干部考察人员在查阅干部档案时除填写查借阅审批表外,还需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查阅登记表,严格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换届干部选拔任用第一关。对需转隶至自治区管理的人事档案,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认真审核、详细登记、严密封包转出,并对新任市管干部的人事档案及时进行数字化扫描,建立催交审核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信息准确、及时转递。换届期间,市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参与考察任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凡提必审”的要求,严格审核标准,对审核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重点审核;针对疑难问题积极搜集材料,查找证据、多方印证、及时汇报,做到不主观臆断、不妄下结论,保证考察审核结果客观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