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不是自己拿吗? |
释义 | 档案不能由自己拿,档案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档案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一、已到退休年龄,却因档案中无招工表而无法退休怎么办 一般原来单位里曾有档案里缺报到证的,调工作单位后回原单位开证明信即可。1、可要求原单位补充缺失档案材料,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补办档案、赔偿损失。2、人事档案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由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用工单位负有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负有责任。 二、团员回执不落地会怎么样 1、原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定会找档案接收单位要回执的,否则将来发现档案丢失他就有责任。 2、接收单位不给回执也没有办法摆脱责任,因为它之前有调档函,邮寄的话也有签收记录。 3、当事人如果自己把档案拿走私藏也不明智,将来脱离人事机构监督的档案就会变成没有人接收的废纸,当事人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三、大学毕业后户口应转移到哪里呢? 1、在毕业时就考上了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有档案保管资质),你的户口、档案可直接由学校派遣到工作单位; 2、选择打回原籍,所谓原籍就是原户籍所在地,档案会由学校派到原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市人力资源机构,户口会派回原户籍所在地。 3、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才机构进行托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