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继承权怎么分 |
释义 | 房屋的继承权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 继承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方式来进行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先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继承,没有遗赠、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剥夺或限制公民的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在房屋中是有贡献的,则应先分出自己部分产权,再就剩余产权进行均分。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1、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2、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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