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二)可优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必须提交的要件材料: 1、申请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 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家庭成员关系的,提供公安、司法部门相关材料)。 3、申请家庭提供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 4、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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