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权能否变更? |
释义 | 不能随意变更解除权。当事人要变更合同的,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变更的内容要明确。而法定的解除权是不能变更的,当事人只能协商一致,依法变更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一、合同最长可以变更多长时间 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当合同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时,可以更改合同的期限。可变更合同的期限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都可以变更。情形包括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 解除合同的流程如下: 1、协议解除的程序,解除协议取决于双方解除合同的一致意图。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将依法解除;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定机构解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特殊程序的规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求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期限如下: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当事人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例如,如果当事人同意理由的,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因此,合同约定的理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除,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方需要明确是否履行义务;可以督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除,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快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