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起诉怎么处理: 1、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新证据认定步骤如下: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综上所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