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领取地点变更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登记的重要文件,当事人可到婚姻登记处领取或自行书写。双方无争议时可填写协商内容后领取。离婚协议书需认真制作并双方签字,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事人一般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领取方式调整 根据最新的调整,针对离婚协议书的领取方式进行了调整。以往,离婚协议书的领取地点是固定的,但现在我们决定采取更加便捷和灵活的方式。根据新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进行领取。这样的调整可以大大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当事人只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安全的电子渠道发送协议书给当事人。这一变更旨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数字化趋势,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领取方式已经进行了调整,更加便捷和灵活。现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进行领取,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和成本。只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安全的电子渠道发送协议书。这一变更旨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数字化趋势,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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