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谁设定 |
释义 |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设定的。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类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二、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有何措施 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处罚法定的原则是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无疑在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可能对相对人的权利或义务甚至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这就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提出了要求:必须遵循定原则。 行政处罚关乎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法定权利,如果被乱设,容易造成对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侵犯。另一方面,行政处罚也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价值。因此,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下: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及执照、行政拘留以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认为应当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2、国务院制定的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的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除此以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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