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债务人未能履行抵押担保合同中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抵押物,并根据执行结果获得其债权所拥有的其它物权。为避免强制执行程序的发生,债务人需在合同中清楚约定抵押物的期限、范围和变现方式。同时,债务人需避免违规行为导致担保物贬值或毁损,导致债权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有物权或者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提起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履行债务的方式、期限和质量等事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第六十四条:“抵押人未依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的变卖价款,用于清偿抵押债权和变卖费用,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