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反担保质押合同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担保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担保形式、债务履行期限、质押财产具体情况、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