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哺乳期过了还拘留吗 1、哺乳期过了还未执行完的将会继续拘留,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怀孕期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哺乳期内是实行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但是哺乳期满后将会执行原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拘留 不予拘留的情形如下: 1、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