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如下:
    1、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商标异议申请书》、(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3)利害关系证明: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商标异议材料应当提交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
    3、缴纳商标异议规费;
    4、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通知被异议人答辩;
    5、案件审查后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1: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