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迁到其他自有房屋上: 有很多房东可能不止一套房屋,如果卖掉的是上了户口的房屋,那么直接将户口迁到其他房屋即可,这是非常方便的。 2、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 如果房东只有一套房屋,且户口就在此套房屋上,在所在城市又没有亲戚的户籍投靠,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口。这样户口仍然是在原本的区域,仍然可以享受子女读书等需要户籍的情况。现在很多城市限购,买房需要所在城市的户籍,这种街道办的集体户口也是具备购房资格的,所以不用担心在卖房后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以后买房后再将户口迁到所购房屋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