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党委会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章程》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