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营转非轿车可以过户。车辆不能过户的情况如下: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4、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5、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6、违章、肇事示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