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无效是指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后,发现双方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登记时)等情形之一,应当由发现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与法院自行审理,认定情况属实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并通知当事人。 一、举报假婚姻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没有假结婚这样的说法,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都是合法,假结婚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假结婚并不属于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二、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 三、精神病人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 精神病人婚姻登记,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其因夫妻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离婚案件处理,不能作为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精神病人婚姻登记前未将病情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