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前执法人员不得继续对案件的查处对吗 |
释义 | 执法部门作出回避决定前执法人员不得继续对案件的查处是对的。 执法机关分为: 1、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司法执法机关包括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 2、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作出回避决定后,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再参与该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 第二十五条 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与案件有关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公安机关根据是否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等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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