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的 |
释义 |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解决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1、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2、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不服鉴定结果怎么办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程序是:1、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事故认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复核结论。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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