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废轮胎炼油是否合法 |
释义 | 国家政策是允许废轮胎炼油项目进行的,国家工信部针对废轮胎处理就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当中规范及建设了废旧轮胎回收体系。但是只能是采用环保型设备才行,如果是传统的“土法炼油”是明令禁止的,另外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炼油过程中环保不达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自练油等情况也属于违法行为。 废轮胎就是我们废弃的轮胎,我国的废弃轮胎每年有几亿条,废轮胎的主要成分是橡胶。橡胶通过裂解工艺可以生成油。对废轮胎进行裂解炼油不仅能够解决废弃轮胎的处理问题,而且还具有经济效益,可谓是一举两得。 废轮胎炼油热值高,可以作为燃烧油使用,轮胎油的硫等其它含量低,燃烧对空气无污染,另外是轮胎油经过提炼加工后是可以用到一些农用机械上。 取得合法的废轮胎炼油项目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 2.废轮胎的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 3.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 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100%的利用。 4.工艺技术采用负压热解技术,配套油品分离装置、炭黑加工装置、尾气排放环保控制装置, 5.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热解处理装置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6.项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各项规定。生产厂房、仓库、堆场等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7.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标。 法律依据 《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第三条 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必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 (一)再生橡胶生产采用动态法、常压连续再生法、力化学法等,再生橡胶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除尘装备、尾气净化装置、烟气及水处理装置。 (二)橡胶粉生产采用常温法,加工过程实现自动化,同步配套除尘、降噪装置。 (三)热解企业采用负压热解技术,配套油品分离装置、炭黑加工装置、尾气排放环保控制装置,生产过程实现集成自动化和连续化。 (四)采用其他先进加工利用技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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