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开放了二胎,之前超生的应该还得缴纳,因为当事人违反的,是之前的生育政策。 2、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前,不符合所在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以上为法律规定,很明显,还需要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