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的职能如下: 1、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负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牌证管理岗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业务领导岗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 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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