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1、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宅基地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宅基地发生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管 发生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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