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的保证责任期限,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下列责任: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二、担保人如何免责 担保人免责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大家,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