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最新工龄工资规定 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