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权利性质划拨能抵押么 |
释义 |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是并没有约定不动产担保抵押是需要有多长时间的。 但是如果在不动产抵押期限过了之后,抵押人需要将欠款偿还给借款方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偿还,借款方就可以对名下的不动产抵押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处理。 一、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长时间呢 抵押权没有存续期间,只有行使期间。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二、抵押贷款的车辆能随意买卖吗 抵押贷款的车辆不能随意买卖。 抵押贷款是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向放债人取得的贷款。抵押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法律行为。最常见的抵押形式是当债务人向银行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抵押。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 最高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如果需要申请抵押贷款,那就要做好按时偿还贷款的准备,如果不能够按时偿还贷款,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延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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