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政府债权是什么意思 1、对政府的债权是指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可通过采取直接向政府提供短期的贷款或购买政府债券等方式向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库券、政府债券、财政短期贷款、对国库的贷款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所有权对债权优先是什么意思 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债权以某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而该标的物上又有物权存在时,无论物权成立之先后,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2、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就债务人之物上设有定限物权存在,于受清偿或补偿时,优先于一般债权。定限物权以对标的物支配内容为标准而区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在用益物权,当用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用益物权应优先于债权。于担保物权之情形,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时,在债权届期未受清偿时,担保物权人得申请拍卖担保物,实行其担保物权,则无论债务人的财产能否够清偿债务,担保物权人就拍卖标的物所得价金,均优先于一般债权而受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