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方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承包人有权拒交已完工的工程:工程合同终止时对于已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有权拒绝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于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有权拒绝交付。 一、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劳务分包有以下形式: 1、零散的劳务承包,即企业临时用人; 2、自带劳务承包,即由企业内部的正式职工招募人员来承包劳务; 3、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即从总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的承包。 二、小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的方式如下: 1、直接与发包人进行协商。讨要工程款需要及时,应当选择合法正当的途径与发包人进行协商; 2、视情况可以接受发包人的担保。如果发包人确实无力支付工程价款的,可以接受其提供的担保;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既不肯支付价款,也不肯提供担保,此时可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有零散的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三种形式。小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的方式包括协商、担保、诉讼等。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施工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三、发包人责任都有哪些 发包人的责任如下: 1.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2.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6.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四、工程款包括哪些 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工程款包括以下爱内容:1、预付款。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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