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官司可以在异地打吗 1、离婚官司一般可以在异地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起诉方也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进行起诉,而不能异地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孩子一般归谁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