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附有义务时,继承人可以不履行义务而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根据《继承法》第21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遗赠可以要求继承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而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并接受相应的遗产。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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