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1、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费应该属于集体所有,再由集体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死亡以后,自然也就丧失了对本村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了承包经营权,自然没有办法得到补偿。不能得到补偿,也就没有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二、征地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