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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孩子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收养人怎么才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想要收养孩子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想要收养孩子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收养孩子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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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