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救济金属于工资薪金范围吗 1、属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二、失业救济金可以一直领取吗 不是一直领取。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