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作用 |
释义 | 直接证据的作用:直接证据可以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直截了当的证明。 间接证据的作用:排除犯罪嫌;发现和获取直接证据的线索;鉴别、印证、强化直接证据;独立的证明功能。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 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 一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 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 三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 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应把握以下二个方面: 一、综合审查证据,正确排除矛盾。 二、推断要符合逻辑和情理。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作用是怎么规定的?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时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分类的范围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余与案件主要事实无关,但对量刑有作用的证据并不纳入这种分类方法之中。 2、在直接证据中有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可以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直接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只要有一项否定性直接证据成立,就可以断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3、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传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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