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充值卡不得退款规定是否是合法的 |
释义 | 消费者在某店里办理充值卡看上去是一种购买行为; 但其实质上是与店家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其中预充值卡的金额就是消费者提前预付的服务费用,而店家应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 双方订立合同中所称的“预充值卡不得退还”就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其存在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理应认定为无效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