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动用大修基金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
释义 | 物业动用大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物业动用大修基金的流程: 1、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3、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5、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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