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区分有无责,但不分责任比例。只要有责,交强险就得在其保额范围内先赔。超过交强险部分损失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赔偿分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无论是有责还是无责,只要车主造成对方损失,保险公司都将无条件进行理赔。当然赔偿的限额条款上,有责和无责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强制车主投保的车辆保险,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及车上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