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户口没迁走,复婚不用动。办结婚证与户口是否迁出无关,若想离婚后再婚,除了身份证明,还必须有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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